2013黑龙江成人学位英语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
来源:3773成人高考网 2012-12-3 11:22:28 |
附件3 黑龙江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2013版) 一、考生应试守则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应考。 2.考生必须凭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在指定报名点及规定时间内报名,届时,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对签字确认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 4.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5.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入场完毕。随即开始播放(或宣读) 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考生应认真听取、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6.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方便监考员核查。 7.正式答题前,必须按照“考场指令”要求,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除在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考试成绩作废。 8.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已进入考场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退场。 9.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准传递答案或交换答题卡及抄袭他人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10.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须先举手请示,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问。对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1.试题的答案要做在统一的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划;试卷二的答案要求用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作答。不得使用涂改液更改答案,否则,扣除所涂题的分数。考生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其它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12.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笔,将试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在原位坐好。待监考员将试卷、答题卡收齐,核对无误,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退出考场。交卷后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13.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可以选择继续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除外)或放弃考试,但必须保持冷静,不得在考场内与工作人员争吵,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考试结束后,可按照《违规处理告知书》告知的权利和办法,书面申诉。在考场内有过激行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将被带离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二、 违规处理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如有违纪或作弊行为者,考务管理部门将按相应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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